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送达公告
2026/05/11
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送达公告
陈胜(居民身份证:4113251985XXXX7412):
合肥市包河区苏妙酒吧(陈胜)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,其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,应当予以处罚。因合肥市包河区苏妙酒吧(陈胜)为个体工商户,已注销了《营业执照》,其存续期间的违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你承担。2026年4月23日,我局拟对你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。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,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(合)文综罚告字〔2026〕16号)。
你如不服上述拟处罚决定,可在收到本告知书后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、申辩和听证申请,逾期视为放弃陈述、申辩和听证权利。
请你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告知书,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。
联系电话:0551-63448369
联系地址: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970号包河广电大楼5楼
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
2026年5月11日
